法律问答

小孩户籍随父亲,能够转到母亲这里吗?需要什么原材料?落户口的情况下能够改姓名吗

2021-04-23 08:19: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实际情况,离婚后,女方携带抚养子女的,对于子女的户口并不强制随男方。对于子女的户籍,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协商确定。另外,对于女方携带抚养子女的情形,男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要看当地的政策而定
  •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各地对户口政策有所差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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