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你件事!我的老公户头少信用社十几万块钱,现在担保人提出几人平分给他还上,如果还后担保人肯定起诉我,那么担保人写保证书承诺自愿还款,以后不追究我老公的债务,可不可以!还有就是我老公有个天猫商城网店,现在过户给我户头,可以吗?主要怕银行强制执行封公司账户!

2019-01-04 15:19: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因此,由于贷款人已经携款潜逃,可以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应对所欠的本金和利息承担责任。
  • 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如果你只在借条上写“担保人:某某某”,就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只有写明了“一般担保”或者写“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全部债务时本人才负责偿还”等类似字眼时才属于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简单的说,一般保证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人(即债务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信用社还款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农村信用社的还款期限是多久?到期还款日:是发卡行要求持卡人归还账单上本期账单余额的最后日期。
     免息还款期: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持卡人只要全额还清当期对账单上的本期应还金额(总欠款金额),便不用支付当期对账单上任何消费的利息(透支取现、转账及利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
     农村信用社银行信用卡免息还款期计算方法
      银行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为账单日后25天。例如,账单日为每月10日,到期还款日为下个月5日。
      免息还款期从账单日起至到期还款日止,交通银行信用卡最长免息期为56天,最短25天。
    刷卡日期不同享受到的免息期长短也不同,帐单日后一天消费可享受到最长免息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