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纠纷中,我是被告,过了申请证据保全的时间,我可以申请反诉然后申请证据保全吗?

2019-01-04 14: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不得向公诉人提出反诉是由国家法律及刑事诉讼的性质决定的。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反诉只适用于民事诉讼法,因为双方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在刑事诉讼没有反诉的规定,并且刑事诉讼公诉人与被告的地位是不对等的。
    公诉人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理论上讲象征正义,不容置疑的。如果被告对指控犯罪不服,可以在法庭上进行辩护,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诉。法律判决后可以申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被保全财产的人可以提供反担保。
    反保全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5、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
    6、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7、要求返还物品的,应提供该物品的数量、质量及存放地点的证据材料。
    8、债务人可以提供债权的关系发生变更或者已经消灭的证据材料。
    9、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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