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如果对方不支付赡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4-22 00:4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要给抚养费的,一方不给时,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离婚后对方拒付抚养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