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用n1赔偿解雇哺乳期员工是违法的吗?我要求2n公司不同意,不解雇是合理的吗?

妇幼权益
2021-04-21 21:1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工伤期间被公司解聘,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的规定,要么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同时有权根据伤残等级,依法得到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1、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40条、第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可让公司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写明具体理由,以便仲裁作为证据
  • 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不是要求支付解雇赔偿金的,是需要继续支付工资到哺乳期满终止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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