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共同承担!现在离婚了。

离婚
2021-04-21 20:4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
    1、共同债务的清偿;
    2、个人债务的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您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根据债务的性质、形式、范围及负债的原因、去向等因素进行判断。因是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或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除外
  • 你好,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请问你们现在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你们名下有没有共同财产呢?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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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