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吗?我和我的对手两年以上不是事实婚姻吗?

2021-04-21 14:0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事实婚姻的要件有:
      ①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② 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
      ③ 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④ 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
      2001年12月24日颁发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5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包括:
      ①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②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③ 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应当补办结婚证,若补办结婚证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 你说的事实婚姻事没领结婚证吗?如果是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以夫妻名义生活的
  •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
    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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