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劳务部门工作,已经辞职一个月了。现在是月底,我应该得到报酬,但是他没有付钱,拖拖拉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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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如果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依法支付相应的支付劳动报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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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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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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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