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超市工作,应聘工厂导游。大部分的工作安排都是针对店铺本身的。我们厂的货没时间卖,工资都是老板出的。我提出辞职。店长说很丑,过了30天没人接。我告诉老板我没有去商店。店家该不该扣我工资和押金?

2021-04-21 06:4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任意对劳动者任意扣工资的行为违法,一旦发生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法律依据: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3. 劳动法中是没有企业对员工罚款的相关规定的。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员工突然离职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享有对劳动者违法离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追偿权。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需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劳动者的违法行为与企业的损失具有因果关系,且相关损失具有合理性、明确性
  • 没签合同老板乱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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