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合同期限还没到,被解雇有几个月的工资赔偿吗

2021-04-21 01:4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您好,用人单位应根据您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你好,如无合法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结清工资、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1年折合1个月工资计算。
    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