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农民工。我老板去年缺我一万左右的工资。他一直在愚弄我。他今天给了我,但他还没有给我。公司把钱都拿走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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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当属违法解除
劳动关系,在支付工资的基础上,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劳动
合同,但必须遵循《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若不符合上述情形,则须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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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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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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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