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国家或农场收回我家的农地,我能得到补偿吗?

2021-04-20 23:4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一般情况下,国家收回的宅基地是有补偿的,但得看是什么情况,如果说耕地撂荒很多年或者是一户多宅、违建、非法买卖等情况的,那在收回时是没有补偿的,比如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的就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 您好!首先,需要分析您们签订的《菜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其次:如果有效,是否有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
    再次,如果没有相关合同特殊规定,菜地的征收补偿款应归属于其承包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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