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觉得咨询一下,我是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大家依据地产开发商招标方的工程图纸一切正常工程施工,签署的合同书是包干制死的价钱,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甲联赛方可通告有一部分工程项目不做,不做一部分超出25.%,而盈利点就在这里撤销的一部分,如今招标方不给清算,该怎么办?

2021-04-20 22:13: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承包方式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有固定总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固定包干单价方式承接属于单价合同承包方式。单价合同是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3种:
    (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等,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
    (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一般仅指±0标高以上部分,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单价可按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单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随后,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 建筑工程招标中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若双方协商不了的,起诉解决。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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