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公安部门需要提交这些资料,有手续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4-20 06:29: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处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 非法行医的罚款金额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非法行医的司法解释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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