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造价5万元,其中已支付3万元。如果因订货方原因停工一个月,合同终止后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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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发包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除了可以主张依照合同支付工程款之外,还可以主张依照 合同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要求损失赔偿。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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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若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应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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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要求;
没有约定的按你方实际受到的损失数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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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