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合同6月12日到期,公司5月20日和我谈过。我在这里工作了3年。赔偿是多少?是N 1吗?

2021-04-19 20:48: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您好,公司答应要给你赔偿吗
  • 单位辞退员工,需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长来决定赔偿金额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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