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人做汽车按揭贷款担保人,后来发现当事人不诚信,可以取消做担保人吗?

2019-01-03 20:10: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怎么办理房屋贷款担保贷款担保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签订代理协议,签订贷款担保协议,递交相关资料。
    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领取他项权证。
    4、发放款项。
    所需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
    2.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
    3.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证),近半年银行流水。
    4.其他的资产证明(车、房等)。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新国五条的房贷新政策
    限购
    通知明确指出“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
    等。其中“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意味着限购范围有扩大的可能。调控政策从严从紧,更具针对性。
    限贷
    对于二套房贷政策,体现出差异化要求的特点,没有统一要求提高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而是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税费
    税收的调节作用加大。政策首次明确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这将会增大交易成本,对二手房市场将会产生明显影响。
  • 《担保法》是这样规定的: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
    《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汽车做按揭,有两种情况可以免担保费:  
    1、购车者通过汽车经销商申请车贷,无需提供担保,但需要在和经销商有合作关系的银行办理贷款;  
    2、购车者选用信用卡分期付款买车,不需要提供担保,也就不需要担保费了。  如果购车者直接向银行提出车贷申请,则需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抵押物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至于担保费,这是针对担保公司而言。目前各担保公司的担保费收取标准均不一致,具体情况应以借款人选择的担保公司规定为准。
  •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7土地承包合同(又名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证)注意的是:
    1.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2.担保人;
    3.借款人年龄限制:男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65岁,女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
    4.进入征信系统黑名单的客户不能办理贷款;祝好运!(有疑请追问,满意望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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