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的离婚,一审二审结束了,但心里不服,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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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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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从一审的判决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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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审判制度是二审终审制,即使是申诉也要逐级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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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