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与房东签订一年合同。一次交了六个月的房租,同意10月1日前交下半年的房租。现在不想租这个房子了。请问怎么解除这个租房合同?

2021-04-18 19:42: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步骤
    租房提前解约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解约事宜,并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确认书中要明确以下内容:哪一方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
    其次,不管提前解约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相关的书面文件。
    当协商不一致导致无法提前解约时,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协商并签订了解约书,那么就可以办理租房交接手续了。
    一般要经过清点房屋内物品,付清相关费用,退还钥匙,搬离等程序。
  • 合同的解除分情况而言,具体有以下三种。  
    一、合同可以协商解除。 合同属于民事范围,可以意思自治,法律并不做强制规定,所以在合同签订之后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的。那如果协商不成,出现法律规定合同的法定解除的情形,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原因受损,无法居住的,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履行交纳房租的义务,在催告之后仍不履行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又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就其违约行为解除租赁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无法定解除情形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不得随意解除。  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者是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单独解除合同,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解除的情形都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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