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赠与协议,父母给女儿的财产,不是给女儿的丈夫。协议需要女儿老公签字吗?

2021-04-18 19: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财产协议书属于合同的一种,所以应该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
      
    2、订立合同的双方应该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应该写赠与协议。这是房子产权转移,办理变更登记的依据
  • 协议不需要男方签字即有效,协议中如果约定属于你一个人所有,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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