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我家送货上门!他让快递员敲我的门,让我去取。我一开门,我家A就跑出来了。快递员说我家有点他。我看起来没有红肿,也没有伤口。他还说他走了没有任何问题。过了一会儿,他打电话给医生,说要打针。我说我的狗没咬你!什么打针,他走了,几个小时后,他又来谈打针的事!我来赔偿吧。我有责任赔偿吗?

其它
2021-04-18 15:2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  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快递服务。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照价赔偿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
    ”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可以利用凭证并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对方需要鉴定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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