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借高利贷逃了一个月不见了,债主回家催他。父母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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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失踪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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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前夫借的高利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的话,那么您应该偿还。如果不是的话,那么您可向对方说明情况,如果对方一直骚扰您影响到了您的生活,您可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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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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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