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是个外资企业的家具类的设计师,在以前一家外资企业做设计类方面的工作,现在离职了,找到另外一个家具公司做顾问,并利用了以前公司的样板做出类似的家具,并且拿到了这个佣金,但是这个以前公司都没有申请外观专利什么的,这算侵权吗?而且他和以前的公司第一年签了保密协议,第二年第三年都没有签保密协议,现在这个公司就告我男朋友侵权,这个我男朋友会有机会胜出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1-03 15:18: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外观设计专利是从授权公告之日起受保护,但是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从申请日起算为十年,也就是说外观设计专利的实际保护期限不到十年。专利权的有效期与保护期间并不是一个概念。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授权前的行为是不能追究的,授权前可以追究仅仅对于发明专利才可以适用,也仅仅是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的临时保护,而且可以在发明专利授权后追溯到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日,追究的不是侵权而是临时使用费。
    至于你说的问题你的专利是9月11日授权的,不能追究4月5日的所谓侵权行为。
  •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程序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
    4、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请日起的15个月内随时要求提前公开;经审查该专利符合外观设计的特性,授予专利权,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将予以公告。
    5、如果要求在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的优先权,则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情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的资料一式两份图片或照片。
  • 使用在先的话,可以收集证据等专利授权后向专利复审委提起宣告该外观设计无效的请求。如果后面申请外观设计的人以该外观生产了产品,那么可以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等理由提起侵权诉讼(具体视实际情况和拥有的证据来定)。
    如果后面申请外观设计的人没有生产产品并形成销售,那么即便侵权成立也拿不到什么赔偿。
  • 签订保密协议要注意:
    1、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双方的利益。
    我国《劳动法》第20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约定保密事项,这是劳动领域中关于订立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2、应在协议中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界定了商业秘密的含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如果企业不拥有法律界定的商业秘密,企业就无权对劳动者提出竞业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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