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我是独生女,广东籍民办教师,男方在私企,我们生育二胎,符合政策吗?

2、我们要符合什么条件,生育二胎才符合政策?如果我从事教育辅导机构的工作,生育二胎符合政策吗?

2019-01-03 15:01: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要求生育的,经批准也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在此之前,从全国来看,山东、四川等27个省、市、区在上世纪末已实行“双独”夫妻可生二胎政策,自湖北、甘肃、内蒙古在2002年实行此政策以来,我省已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实行此政策的省份。
      独生子女生的二胎政策可以这样理解,农村户口的话,头一胎是女的就可以生第二胎,但是前提条件是年满28周岁的夫妇,否则两胎要相隔四年才可以生第二胎。如果头一胎是男的,无论是什么户口都好,只能生一胎。
    这是汉族独生子女生二胎的条件。  少数民族人口是我国人口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在少数民族中也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和有关省、自治区根据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本地的生育政策。
    一般是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有的可以生育三个或四个孩子。  相关规定  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扶政策有增加  尽管我省放开双独家庭二胎规定,但我省仍然提倡和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周岁以上者除外。  《条例》将我省现行的奖扶政策梳理并纳入。相比之前的规定,修改后的第三十八条新补充很多内容。
    领取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与以前相比,可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自发证之月至子女满十八周岁(原为十四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原条例规定为十元)以上。
      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征地补偿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以前没有此规定)。  同时,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九条:对年满六十周岁,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
    奖励扶助标准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并建立利益增长机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收养二胎,上户口流程:;
    现在收养程序比较复杂,需前往被收养小孩的所在地县区一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领取收养证后再返回本地为小孩办理入户手续。

    收养孩子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
    如果是已婚人士收养,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出面。夫妻双方收养孩子,需要出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夫妻双方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 对于您的疑问教师生育二胎新政策是什么的解答如下:城镇和农村照顾生育二胎的条件 根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照顾生育的夫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只有一个子女,且其子女有非遗传性严重残疾的;
    2、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4、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者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
    5、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
    6、夫妻双方均为全国1000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
    7、再婚前无计划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或者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为两个以下子女的丧偶者;
    8、在矿区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女孩的;
    9、平原、丘陵农村的村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10、从事海洋作业 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11、山区、坝上农村的村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12、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村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13、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特殊情况的。 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生育妇女的年龄必须在28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必须在4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可缩短生育间隔。
  • 收养孩子,必须要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也就是说,只要你符合《收养法》规定的眉头条件的,即使你已生育两个子女,照样可以合法地收养子女。
    具备收养条件的,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计生部门需要追究的,只是非法收养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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