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后一个月向法院提供了被告的地址,但法院没有送达怎么办?

2021-04-18 09:4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借款合同,又有借出款的事实,借贷关系成立,可以起诉。除了合同,还要有将款借出的证据,比如收条,比如转账凭证,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 法院起诉被告人躲起来的,法院采取的办法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人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躲避不出现的,法院会将其拘传到庭参加庭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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