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利息跟本金合并起来写入借条,有过两次借贷,第一次已经还清,还款日期是在第二次借款后,以支付宝转账到银行卡方式。现在是第二次借款到期,我暂时不能还上,对方要算高额利息,而且两次借贷其实都是高利息的,现在我想走法律途径解决,能不能把还第一笔贷款的支付宝转账的款项说成是还第二次借款的还款

2019-01-03 14:44: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呢?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普通时效,即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指借条上写明的归还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两年的,即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便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
    出借人通常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催要,一般都不会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这样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时,往往会因为借款已经超过诉讼而得不到偿还。
  • 借款还钱的诉讼时效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
    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
    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 个人房屋二次按揭抵押贷款系指已获得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一手房和二手房)或经银行审批通过个人住房抵押“无交易转按揭”贷款的借款人,仍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房产为抵押物,在该房产抵押价值大于原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内再向银行申请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的贷款。
      申请所需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3.原房屋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和发票;
      
    4.经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
      
    6.原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清单和最近三期的还款账单;
      
    7.提供贷款用途的证明;
      
    8.抵押物房地产权利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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