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个人欠我三万多块钱,就是不想还,我有他写的欠条,已经到期了一年多,找过他几次,他想赖掉,我对他真的没办法了,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有他手写的欠条,按了手印的,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有后来跟他的电话录音,现在打他电话都不接了,我该怎么做?

2019-01-03 12:23: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条有签字即有效,电话录音内容若有提到欠款可以作为证据适用。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双方欠条有约定管辖地,则按合同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 法律来讲,一方被执行刑事处罚,并不影响其履行民事权利或者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你还是可以要求对方清偿债务的。n但是一般来讲,债权人都是需要避讳一下的,毕竟人家在牢狱之灾,除非是大富大贵之家,不然也没钱清偿债务。
    n但是为了保证借贷关系的合法有效,债权人可以去监狱进行探望,让债务人签订清偿债务计划书,把清偿债务日期尽可能定在债务人出狱后。n或者是让债务人的亲属给你写还款保证书,如果债务人不愿意或者是不能够清偿债务,那么就由其亲属进行清偿。
  • 民间借贷中,欠条有很重要的作用。如果只是普通的民间借贷,只要把内容写清楚明白就好了,不要写有歧义的言辞,比如不要写“甲借乙X万”,要写清楚“甲借给乙X万”或“甲借了乙X万”。
    写借款数额同时写上大小写,以免被篡改。最好正文内容用打印复印件。如果使用手写,字体要保证清晰明白,不要写简笔字、草书等字体。字体间隔间尽量一致,尽量不要留过分空白,以免对方事后凭空添加内容。
    一式两份,各自保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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