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9月22日申请离职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被指定到10月31日。公司让我提前离职,如果我不离职,就会被调离另一份工作。我该怎么办?

2021-04-17 12:26: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有时员工可以接受调职、调岗决定,但不能接受降低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对其进行修改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单方面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资降低之日起六十天内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
  • 员工与单位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提前离职的方式有三种选择:
    1、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第37条的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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