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期未满,分公司倒闭,公司拆迁员工到总公司进行工作安排,如果不想再继续在公司上班能得到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3 11:46: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倒闭,进入破产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在管理人接管债务前中止,接管债务后继续进行。但对拖欠的职工工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对拖欠的工资进行调查后予以公示,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

    《破产法》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如果单位倒闭时劳动者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那么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时间早于单位倒闭的时间,那么因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终止劳动合同在前,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按照一年一个月,6个月到不满一年计一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计算工龄补偿金!n根据《劳动合同法》n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n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nn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nn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n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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