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劳动局备案了。老板没给我工资,现在也没收到回复。

2021-04-17 11:2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不发钱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劳动局投诉。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可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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