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27!煤矿!上班的时候,石头砸到了右脚,导致小脚趾断了树枝!软组织损伤!住院1个月!现在我要回单位疗养!有哪些补偿?还有,康复期间享受工资吗?

2021-04-17 10: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伤残等级为其他级别的退休后工资待遇没有相应规定。
  •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中队或工伤认定科)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申报的,劳动者(或者亲属)应当及时申报。在申报工伤认定时,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详细>>
  •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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