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领取失业金。公司还需要给予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3 11:17: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长12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足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长18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长24月。
    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长得超过24月 。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方能领取失业金,办理失业,次月领取/打卡发放按月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样建议咨询下当地社保机构。
  • 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违法用工情况,主动辞职没补偿金   单位有违法用工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找到原来的公司进行准备以下资料: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人员登记备案表,身份证原件;重要的一点:灵气失业金的申请时间一定要你失业后的3个月内貌似,记不太清了;
    2.全部准备好后一起拿到社保局;
    3.社保局进行登记后会叫你等待返款时间,重要的一点:一定要在他说的时间内去领取掉,是去他指定的银行去领取的;
    4.按时去指定的银行去领取就行了。

  •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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