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和丈夫离婚的时候,协议书上写的没有财产的分割,现在他家要拆除了。我可以请他父母把房子分开吗?

离婚
2021-04-17 04:2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户口分户需要的条件、资料及证件,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及当事人带上上述资料、证件及各自的身份证、共同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 离婚房产,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女方父母名下属于女方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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