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孩子的父亲失去了联系,也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们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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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抚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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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方还是拒不支付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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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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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