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试用期内,我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们的员工不符合我们公司的聘用条件吗?

2021-04-16 20:59: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被辞退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方法如下: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三天,但应当告知解除的理由,并要有相关证据证明
  •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不合格、严重违章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患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解聘一般是不存在赔偿的,但如果你们订有书面合同,对试用期有特别约定的另当别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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