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领养了一个孩子,她妈妈自己在家生的,没有出生证明,怎么上户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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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来说,是不能申报户口的,而户口本上的记载,是有法律效力的;
2、在当事人不能交验《出生医学证明》佐证户口本的”出生年月“申报有误的前提下,是不能更改的;
3、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完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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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没有上户的,需要出生证明。
出生证,全称叫做《出生医学证明》,这个证明除了可以证明婴儿出生状态、以及血亲关系外,同时也是获得户口、国籍的凭借。此外,出国留学以及依法获得保健服务,也需要用到出生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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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
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
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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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补发程序及资料:
(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签名和加盖手指纹印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书;
(2)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并提交《补发申请表》;
(3)由原签发单位出具的并加盖印章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或相应的病历资料复印件;
(4)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5)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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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