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晚上好?我妻子想和我离婚。财产方面感觉有点不合理。我想请你回答你的问题。

离婚
2021-04-16 17:4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 离婚时,夫妻存续期间即婚后的财产平均分配。至于结婚前的事情,是欠款的还是应当还清的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原则,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