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有限公司。没有经营过。注销时的清算报告书怎么写?

公司税务
2021-04-16 12:5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登报是清算开始时必须做的,只需要告知公众该公司要清算注销这一事件,以便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清算报告是清算的后续阶段,因此清算报告并不需要公告。
  • 公司经营计划改变
  • 需要专业人士代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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