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孩子有权选择和谁在一起吗?我想要孩子,但是我老婆说她有选择权。

离婚
2021-04-16 09:5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所以,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有一方获得或者共同抚养,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另一方抚养费,房产分割以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处理。
  • 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岁到8周岁之间看,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和双方的抚养能力;已满8周岁,当事人应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在离婚时,孩子具体归谁,可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
  • 上门女婿与离婚孩子归谁并没有必然关系,上门女婿的身份并不意味着你在离婚中会必然丧失孩子的抚养权。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可以归上门女婿,也可以归女方,甚至可以由上门女婿与女方轮流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