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不和谐,想离婚的不是离婚的理由。

离婚
2021-04-16 09:1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可协商自愿离婚,带着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夫妻感情不和的,夫妻双方都应当从自身找原因,共同努力调和,恢复和谐的婚姻关系。如果夫妻感情确实无法调和,没有共同生活的可能,建议选择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 夫妻一方想要离婚的,建议可先双方认真考虑,友好协商处理,如对方也愿意,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到法院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