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去了很好的医疗机构。我想离婚。孩子会判给哪一方?三岁。

离婚
2021-04-16 08:5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有孩子,对于2周岁以内哺乳期的婴儿,原则上应该跟随母亲生活。如果女方身体不健康,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的严重疾病,女方就不能抚养孩子。
    可以根据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现状,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整体衡量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成长。建议把两个人的现状进行对比,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诉讼中要让法官知道对方能提供孩子健康成长条件。
  • 你好,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将孩子判给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 你好,一般是会判给有利益孩子成长的一方。也要看孩子平时谁照顾的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