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多年协商不支付抚养费多年后能追究抚养费吗?3岁时,父母离婚的母亲养育女儿,离婚时说明不支付抚养费,孩子现在16岁不到18岁,能追究以前没有支付的抚养费吗?15年来。

离婚
2021-04-16 08:2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夫妻离婚后,由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不支付的,可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
  • 对于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对于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