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给朋友十五万,现在朋友不还钱。我起诉他可以吗?第一次我借了他三万。过几天我用信用卡又借了他两万,这期间信用卡钱没到期,我又借了他十万,信用卡到期他没还我自己又还的两万,共计十五万。他给我打了一张十三万的欠条。说到号不还双倍还我。现在都快半年了一分钱都没给我,他家里出钱贷款和他又买台20万的车。交的首付,他名下财产全部转移父母身上了,转移好几年了。我这钱打官司能要回来吗

银行
2019-01-03 04:06: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 欠款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但若是刑事诈骗,则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受理。
    2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 公司欠钱不还:
    1、起诉(即打官司)需要到法院申请立案。
    2、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3、法院审判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适合督促程序的,可以申请支付令。
    5、如果是拖欠工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6、如果这些你自我完成不了,对不起,你要花钱请代理人了。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重婚罪是指我国法律规定的,在合法夫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还同其他人进行相应的夫妻事实行为,如果在重婚的情况下还进行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的,则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判决该方的转移财产行为无效,将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依法分割,同时,对于重婚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的而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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