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引进新股东,新股东以自己的房地产向我公司增资出资,请告诉我能否避税。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4-15 12:5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需帮助,欢迎来电详细咨询或者预约面谈
  • 如果其他股东已经出资到位,公司可起诉要求股东C出资,其他股东可追究股东C的违约责任
  • 如果新引进股东成为正式股东的话,只有采取购买他股票的方式让他退出公司,前提是新股东同意出售股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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