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病人在医院住院的病历医院能保存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4-14 20:0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对病历的保管主体和保存年限也做了规定:第7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门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 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
    一、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二、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三、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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