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三经常骚扰我家人我怎么起诉她

2021-04-14 18: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为避骚扰而出租未分割产权的自己按离婚前自己使用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可以出租。对房子依然是共同共有的关系,即可以要求分割房屋的所有权,而租金属于该房产产生的孳息,自然也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根据以上司法解释,可以认定该房产属于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而租金属于该房产产生的孳息,自然也可以进行分割。
  • 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进行维权,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及其他经济损失。说明事实与理由即可。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法律并未要求需要被告的公民身份号码和就职单位才能起诉。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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