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也没有签合同,想辞职,老板不让,说一个月只能让一个人辞职,我说我先交辞职报告,她却说,如果现在交了是不是不想要工资了。后来老板开会又说想辞职就得提前两个月交辞职报告,15号该发工资了,老板也不给发,也不说为什么不发,今天我们全体去店里讨个说法,他说25号发,也不说为什么,还说如果辞职了,在辞职等待这段时间的工作中犯了错误要重罚,弄得也不敢辞职了,前段时间查暂住证,因为没有被带去公安局了,后来被老板保出来了,今天又要我们签了个什么东西,说是当时保我们花了1000,好像要我们交钱,我们只是普通的员工,也不知道怎么办,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2019-01-02 18:0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辞职就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辞职报告需要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预防单位不承认受到通知,可以通过邮局快递提交,保存凭证即可。
  • 你好!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可以在职的时候主张,也可以离职后再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但一定不得超过一年;
    2、没有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以此理由为由辞职,并同时主张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后,不会主动补交社保的,补交社保事宜,你要去这保局投诉,要求社保局催促交纳。
    3、仲裁受理后,60天内作出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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