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是两个地方的人,离的比较远,离婚后他一直不给孩子抚养费,他名下也没有什么财产,就一处老宅的所有的手续在我这里,他现在是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也不工作,每天有那个女的给点吃的喝的,瞎混着过,我们的生活费一直也不给,他有手有脚就是不上班,请问我给怎么办

离婚
2023-04-16 15:17: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想怎么办,你的诉求是什么
  • 如果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中止执行。
  • 你好,等到对方有财产时再执行。

  • 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