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私企工作,我们公司从去年11月份开始到今年3月份,5个月没发工资了,要是现在辞职的话,公司不会把5个月的工资如数的发给我,公司对外业务有几笔款没有收,我想自己去把款收了,把公司欠我这5个月的工资扣除,然后剩下的打到公司账户上,我这样做会负法律责任吗?如果会,我应该怎么做

2019-01-02 17:0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因此用人单位会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这属于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合法理由。对于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我们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因为其中一些扣工资的行为其实是法律允许的,也就是合法的。
    当然要是认为用人单位扣工资违法的话,则一定要拿出足够的证据,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
  • 单位拖欠工资,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要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一、接受行政处罚
    1、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人社部门
    具体地,根据以下情形接受相应的处理:
    (1)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司,将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给予行政处罚。
    (2)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
    3、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接受刑事处罚
    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将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后,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并且,公司老板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会根据具体情况接受以上的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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