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也不太懂法律。我只想问你一件事。我姐夫欠别人钱,债主会起诉他。他想让我做他的债主,让我去告他。然后他通过合法渠道把钱给我,最后我给他。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1-04-14 09:42: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才属于刑法打击的范围。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法律是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债务,都要按期偿还;如果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对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处置。
    注意:如果是夫妻一方欠债还不起,法院将会要求用另一方的财产来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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